加密网课被低价售卖 一公司被判侵权赔偿8000元
据岳麓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低价售卖网课的侵权案件。
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与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系关联企业。2019年3月,上海公司将其合法享有著作权的《架构师内功心法》(一)至(十)十部课程作品的著作权以独占专有方式授权给湖南公司。课程均采用直播课的方式,同步录制成课程视频。课程视频仅提供给购买了直播课程的学员在课后学习,且学员只能使用其单独的账号在加密播放器中才能观看。
然而,湖南公司经调查发现,这十部课程视频却在拼多多平台上以17.8元的价格以及网盘链接分享的方式对外出售,商家是济南某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公司)。
经公证取证,湖南公司认为济南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其经营的网站低价对外售卖自家课程作品,且网盘链接分享的方式可能导致多次传播,严重侵犯了自家公司的著作权。湖南公司遂向岳麓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济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法院经审理查明,济南公司在拼多多平台的销售页面展示了“Java视频教育2020尚硅谷/某等自学全套入门精通零基础培训资料”“颜色:某三期课程”等字样,在“百度网盘分享”也有“某三期Java架构师VIP培训班——未加密”文件夹,且被控侵权作品与湖南公司的原版课程作品基本相似,上方亦有湖南公司特有的“某学院”字样水印。
法院认为,济南公司未经湖南公司许可,在拼多多上销售被控侵权作品,且通过网盘链接分享的方式将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供消费者在选定的时间、地点下载或播放,属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综合考虑作品类型、时长、数量、商业价值,济南公司的侵权行为性质、情节,以及湖南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济南公司赔偿湖南公司各项经济损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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