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发布:企业可自定内销电子烟出厂和零售价
站长网2024-09-04 20:34:160阅
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宣布,将对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进行修订,并印发相关通知。根据通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规范电子烟市场的交易行为。
该平台将作为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以及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的统一渠道。此外,所有进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也需按规定通过该平台进行备案。
通知强调,电子烟产品的价格应由市场决定,并建立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电子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的出厂价和建议零售价由生产企业和品牌持有企业自主确定,批发价则由批发企业在出厂价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和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进口电子烟产品的价格则由进口经营企业与外商协商确定。
为了保障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一规格的电子烟产品将实行全国统一的销售价格,并在平台上公开。同时,产业链各环节的经营利润应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电子烟产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若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品牌持有企业或批发企业(包括进口经营企业)需要调整产品价格,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平台公示调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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