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辑软件未经消费者同意变更为收费 法院:退还会员费
站长网2023-05-18 09:40:380阅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消息,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使用剪辑软件在导出视频时收费而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趣某公司经营的某剪辑软件原为免费软件,后该公司将软件的部分服务项目调整为收费。调整后,普通会员可继续使用添加视频、音频、部分字幕特效等基础功能,并预览已经制作的视频。但如果用户选择导出剪辑视频,会弹出付费页面,页面显示打赏9.9元导出视频并成为一年的“铁杆会员”。梁某在案涉软件为免费软件时,注册成为会员。2021年2月,梁某使用该软件剪辑视频,导出视频时趣某公司告知其需缴纳费用。鉴于前期剪辑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梁某支付了9.9元导出视频。
梁某认为,趣某公司在官网及整个剪辑过程中均未告知其导出视频收费,直到导出阶段才告知,侵犯其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案涉《用户协议》部分条款规定,趣某公司有权选择向用户公告或不公告而直接修改、替换、升级软件、产品或服务内容等,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免除了趣某公司的责任,应当被认定无效。遂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上述用户条款无效;趣某公司返还9.9元会员费等。
法院认为,案涉软件从免费变更为部分服务收费涉及其与用户之间权利义务的重大变更,趣某公司负有以合理方式及时告知梁某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但其在梁某导出视频阶段才弹出收费信息,导致梁某未能及时知悉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侵害了梁某的知情权。
在收费提示界面,梁某虽然获取了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但是其已经完成了视频剪辑,此种情况下只能在付费购买或放弃剪辑成果之间做出选择,事实上已经无法完全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侵害了梁某的公平交易权。梁某支付的9.9元可认定为其遭受的损失,应向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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